本站招兵买马

Y8论坛-舟山东路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发帖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4786|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学生网上公开自白 称大学里“不同居”是傻子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09-3-9 22:00:4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当下最流行的一则帖子
  • “爱情来了,我们牵手了;爱情来了,我们亲嘴了;爱情来了,我们上床了;爱情来了,我们同居了。这永远是爱情的四步曲,如果没走到最后一步,我相信那不是真正的爱情。  同居是惑不是祸,是醉不是罪,有爱情也有激情,有性也有心!”近日,有关南京仙林大学城学生同居现象的争论尚未平息,网上又有自称“女大学生”的人公开表示:大学里“不同居”是傻子!
      网上奇文引人关注
      在搜狐社区,记者看到这个名叫“冰镇糖炒栗子”的网友说:“现在大学同居很正常也很平常,不同居反而让人怀疑遭人白眼了。
      大学生们流行这样一句口头禅:大学同居后悔四年,不同居后悔一辈子。如果你不能理解,只能证明你跟不上这个时代了!”“躺在这张双人床上,依偎在他的怀里,我从来不去想我们将来是否会走在一起,也从来没想过要牵手一辈子步入婚姻的殿堂……那根本就是个杞人忧天的问题,我宁可潇洒地活在当下,也没兴趣去考虑这些无聊的话题,更不需要所谓的承诺!承诺算个屁,一纸婚书又算个屎,结了还能离,离了还能复,何况是现在?”
      “冰镇糖炒栗子”还罗列了同居的6大好处,分别是:彼此满足生理需要;彼此满足心理需要;彼此满足物质需要;彼此满足社会角色需要;彼此满足情感寄托需要;彼此满足虚荣心的需要。
      跟帖无数众人褒贬不一
      这篇3月6日上传的奇文仅仅一天时间已有近7万人阅读,160多人回帖发表自己的看法。在这些回帖中,对“冰镇糖炒栗子”斥责甚至咒骂的居多。
      网友“ahlmy2006”说:“按照这样的理论,卖淫嫖娼也是互取所需的了。”“接受高等教育的你和动物园发情的黑猩猩有何区别?”“你的父母真的很可悲呀,生了这样一个道德败坏的女儿!”“我要是你的父亲,我就先打死你,然后再去跳太平洋。因为,我就是死了也无颜面对我九泉之下的祖先!”
      在众多的谩骂中,赞同的声音很微弱却也很激烈。网友“ten0720aa”说:“都少在这里假道学,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方式。没女人要,没男人要,自己努力去,少在这里骂人。”
      过来人忠告:请对自己负责
      在跟帖中,也不乏过来人理性的看法。一名网友说:“你是痛快一时,你满足了生理需要,你会后悔一辈子。结婚之后这些事永远像一块石头压在你的心里,直到你死之前你都不敢当着你的家人说这件事。”
      “你说的确实是事实,但也不能公开提倡吧!我是过来人,也做了,但我还是很难受,难受在于我们除了同居没别的追求了。大学中性爱不一定是必修课,20岁的人懂得什么是爱吗?就算理解也是很肤浅的,所以就把想法转到性上了。这就是你所犯的错误所在。通过肉体的满足去理解爱的纯粹和高尚。姑娘你会后悔,因为你还要面对你今后真正的老公。”网友“hanqiqi1122so”如是说。
      网友“74梦里落花”说:“我不是什么封建卫道士,我只是一个结过婚的女人。性行为是什么?我理解为洪水猛兽,没有性行为的时候身体自己可以控制,等有了性后,身体不受自己控制了,等你想做可没有人配合的时候,那种滋味可以用煎熬来形容,这是其一。其二,对女孩的身体来讲,同居后子宫不可避免地受到伤害。以身体来试自己的爱情伴侣,是不可行的。尊重自己别人才会尊重你,你才会拥有自己的幸福。”

jz_9_2.jpg (22.71 KB, 下载次数: 0)

jz_9_2.jpg

06.jpg (36.25 KB, 下载次数: 0)

06.jpg

45_1639227781.jpg (18.91 KB, 下载次数: 0)

45_1639227781.jpg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反正我信了反正我信了 反正我不信反正我不信
2#
 楼主| 发表于 2009-3-9 22:04:04 | 只看该作者
冰镇糖炒栗子-同居观点    大学生同居爱情来了,我们牵手了;爱情来了,我们亲嘴了;爱情来了,我们上床了;爱情来了,我们同居了。这永远是爱情的四步曲,如果没走到最后一步,我相信那不是真正的爱情,因为同居证明我们彼此爱得很真,付出的是肉体,升华的是感情,取悦的是精神。同居是惑不是祸,是醉不是罪,有爱情也有激情,有性也有心。如果爱过觉得亏了,那你一定没有真心付出过,真正的爱情只有给予没有索求。

冰镇糖炒栗子”说:“现在大学同居很正常也很平常,不同居反而让人怀疑遭人白眼了。

大学生们流行这样一句口头禅:大学同居后悔四年,不同居后悔一辈子。如果你不能理解,只能证明你跟不上这个时代了!”“躺在这张双人床上,依偎在他的怀里,我从来不去想我们将来是否会走在一起,也从来没想过要牵手一辈子步入婚姻的殿堂……那根本就是个杞人忧天的问题,我宁可潇洒地活在当下,也没兴趣去考虑这些无聊的话题,更不需要所谓的承诺!承诺算个屁,一纸婚书又算个屎,结了还能离,离了还能复,何况是现在?”

“冰镇糖炒栗子”罗列了同居的6大好处,分别是:彼此满足生理需要;彼此满足心理需要;彼此满足物质需要;彼此满足社会角色需要;彼此满足情感寄托需要;彼此满足虚荣心的需要。

正确处理大学生同居关系是有利无弊的,男女双方必须学会互相尊重,共同付出,相互支持,更重要的是要彼此珍惜,相互关爱,特别是男人要学会少让心爱的女人受伤,不要图一时之快,让女人在心理和身体上受伤,女人更需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保护自己,不要一味地付出而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所以说,大学不同居铁定后悔,大学生不同居的一定是傻子
3#
发表于 2009-3-9 22:34:04 | 只看该作者
女的很漂亮。。。
4#
发表于 2009-3-9 22:37:03 | 只看该作者
生活無論是怎樣都沒錯,唯一的不足的是自己可以承受的能力有多少,而接受傷害的底線有多寬……

無論怎樣都是自己的選擇,所以根本不存在到底是好是壞的問題,就算有,也只是針對個人和一個小團體的……


5#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2:05:53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3# 小东 的帖子

那个是苏菲.玛索,,,,,,,,,,,,,,,,,,,,,,,法国天使..............................魅力无限 啊,,,,,,,,,,,,,,,,,,,,,,,,,,,,,,,,不要因为现在法国的政治问题而受到偏见啊:alatu_2: :alatu_2: :alatu_2: :alatu_2: :alatu_2:
6#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2:07:3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Princess旻 的帖子

好像你很有感触的样子啊.......................................呵呵: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7#
 楼主| 发表于 2009-3-10 12:0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4# Princess旻 的帖子

好像你很有感触的样子啊.......................................呵呵: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8#
发表于 2009-3-10 12:30:53 | 只看该作者
人生就是无法把握和捉摸不定...
9#
发表于 2009-3-10 12:34:57 | 只看该作者
哎....落后的.跟不上时代的脚步咯:face17:
10#
发表于 2009-3-11 16:33:55 | 只看该作者
原帖由 swy59146 于 2009-3-10 17:06 发表
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不同居就很难发现对方的真心与脾
气性格的深入剖析。

有同感
11#
发表于 2009-3-11 22:16:49 | 只看该作者
图跟主题一点关系都没有 !!!!!!!没意思
12#
发表于 2009-3-12 13:32:30 | 只看该作者
昏迷,这人思想太前卫了,我们赶不上
13#
发表于 2009-3-12 13:34:31 | 只看该作者
人沒有規定非最什麽,又非不做什麽的……

無論人生怎樣,都是自己走出來的……

自己能承擔後果就好了……

14#
 楼主| 发表于 2009-3-12 13:41:2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4# Princess旻 的帖子

看样子你也是性情中人啊........................呵呵: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alatu_13:
15#
发表于 2009-3-12 14:01:04 | 只看该作者
:tkek031:
16#
发表于 2009-3-12 15:43:38 | 只看该作者
经历了很多这个能说对也不能说对只是个人看法不一·····同居不代表什么···
结婚确实可以离婚可以复合但是等你找到壹个能真的和你走下去的人结婚了你们能一直一起···
但是同居呢你可以随意的换没有约束没有升华····
各有各的好处看自己怎么对待了····
17#
发表于 2009-4-5 14:25:16 | 只看该作者
哟型  有型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发帖

本版积分规则

未经书面授权 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舟山东路论坛所有内容,发表者自行负担版权责任,
版权纠纷请版权所有者寻找发行者自行解决,舟山东路论坛尽力协助,但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本站原创内容,发表者拥有版权,舟山东路论坛拥有展示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关于Y8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联系我们

在线客服:我是Y8BBS管理员,点此联系我! (Admin) | 我是Y8BBS野叶,点此联系我! (野叶)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Y8论坛-Y8bbs.com ( 浙ICP备09036201号  

GMT+8, 2024-11-2 09:33 , Processed in 0.795672 second(s), 25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