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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泡面的战斗 于 2008-7-27 15:51 发表 感动 并不是感情~~~
原帖由 Diva 于 2008-7-27 15:46 发表 我真的不知道我该怎么做. 昨天在酒吧碰到你.我不知道我怎么去面对你.
原帖由 泡面的战斗 于 2008-7-27 16:01 发表 大家好聚好散 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 可是好象大家只看到公的那一方 在说属于自己的理 呀 被甩拉 属于被分手的一方 所以 是弱势拉 值得人同情 女人甩了男人 这个MM是坏拉 = =# 别再用眼泪去感动爱情了 ...
原帖由 Diva 于 2008-7-27 16:02 发表 你知道我无聊会来这个论坛. 所以你也来这个论坛.发了这个帖. 我不知道你想要什么结果. 一年前认识的时候.就知道你花. 但决定跟你一起的时候.我否认了. 我容忍不了你跟我一起的时候跟别的女人打电话打 ...
原帖由 關于氵默 于 2008-7-27 16:03 发表 既然发表出来了,咱就有说话的份拉 要是有意见可以删贴或封了它
原帖由 hjh880915 于 2008-7-27 16:06 发表 问题是你们根本不知道情况~~甚至连当事人都不认识~~你有什么资格出来品头论足???
原帖由 泡面的战斗 于 2008-7-27 16:08 发表 这位仁兄说的非常有道理 力挺你~~~
原帖由 關于氵默 于 2008-7-27 16:08 发表 要认识么? 你有学过语文,考过试么? LZ既然发表了 我门就有资格 到是你,算什么意思? 维护卡卡?做护花使者?
原帖由 絕版┭豬頭┲ 于 2008-7-27 16:08 发表 晕 这点我看了就比较郁闷了 来这论坛难道一定要把户口簿带上啊? 他来发贴 明显就是来求助的么 大家给点看法也正常 而且也没什么很难听的话 是不是没一个贴子 我们不完全了解就不能说话啊 那来论坛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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