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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正龙称拍到老虎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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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8 22:24: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未眠 于 2010-2-8 22:25 编辑

周正龙称拍到老虎脚印   

法制晚报  
  前天晚上,因坚信周正龙所拍老虎为真而被称为“挺虎派最后一人”的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刘里远向本报记者透露,周正龙于2009年10月、11月又先后发现了大量老虎脚印。目前周正龙已委托律师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诉书,并向全国人大和中央政法委递交了申诉信。
前天晚上11时,记者接到了北京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副教授刘里远的短信,称周正龙又发现老虎脚印,并且已经向有关部门递交了申诉书。  

刘里远告诉记者,近日,周正龙委托以顾玉树律师为代表的五人律师团,已经向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法定程序下的申诉书,同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中央政法委递交了申诉信。
据刘里远介绍,从2009年9月末到2010年初,在长达四五个月的时间里,周正龙都在间断性地上山寻虎,并拍到大量老虎脚印。  
在刘里远的博客上,记者看到了据称是周正龙拍摄到的老虎脚印的一组照片。记者问照片从何而来,刘里远说,“最近,国内某著名媒体专访了周正龙,并将相关照片带回来送到我手上”。

此前,也曾有媒体报道称,周正龙又看见老虎,且是真老虎,但因相机没电没有拍摄到,周正龙称错失了一次证明自己清白的机会。
2008年6月29日,陕西警方证实周正龙所拍的为假虎照。同年11月,周正龙二审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缓刑三年。

记者从刘里远处了解到,周正龙这次递交的是一份刑事申诉状,主要内容是,其不服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特提出申诉。申诉请求是要求法院撤销该刑事判决书,改判周正龙无罪。
据刘里远透露,在这份申诉书中,提到了周正龙坚称老虎照为真,要求对照片进行科学鉴定。

在申诉书中,还提到周正龙当初两次在法庭上都默认造假指控,是因为法官曾到看守所告诉他,如果承认虎照造假,就可以缓刑回家,否则,光私藏子弹同样可以判两三年实刑。由于周正龙当时风湿性腿痛严重,为回家治病,只好接受指控。
昨天上午,记者拨通了周正龙的手机,当询问其是否委托律师递交申诉书时,周正龙并未否认。周正龙说,具体情况可向其委托的顾玉树律师询问。但记者拨打顾玉树的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
  
■背景链接
2008年12月,“挺虎派”代表刘里远在其博客上发表了据称是周正龙委托的一份声明,称虎照为真,没有作假,并要求对虎照重新进行鉴定。
随后,周正龙的儿子周松透露,周正龙又决定不再就虎照一案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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