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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4 13:58:0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大力提供创业就业机会。
  1.积极开展毕业生招聘工作。加大招聘力度,定期发布用人单位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活动,吸引高校毕业生来杭创业。2008年,通过市与区县(市)联动、人事与劳动保障等部门联动、市与省及在杭高校联动等形式,举办各类现场招聘大会和招聘专场400场(次),组织4万多家(次)用人单位参加,提供30万个需求岗位;积极组织本市知名企业到人才相对集中的城市和高校招聘本市紧缺的高层次人才10次以上,举办针对本市生源未就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聘会15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开展毕业生就业指导培训和政策咨询等多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启动杭州市千名宏志学子帮扶工程,对本市生源困难家庭在校生实施就业指导,毕业时优先推荐工作岗位,发放“就业一卡通”。继续实施求职登记制度和失业登记制度,对人事档案在杭州市各级人才中心代管的杭州市区生源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免缴两年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费。
  2.大力吸引留学人员来杭创业。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导向,积极拓宽海外留学人员引进渠道。每年定期征集我市企事业单位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及项目的需求信息并在海外发布,组织1-2次海外高层次人才招聘团到美国或欧洲等海外留学人员集中地区进行留学人才和科技项目招聘引进活动。组团参加“中国广州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充分利用“智力广交会”平台,吸引人才和项目。每年有重点地邀请2-3个海外留学人员代表团来我市考察、讲学、项目洽谈,开展国际智力项目合作。2008年至2010年,引进海外留学人员1000名以上。进一步拓展海外人才联系渠道,到2010年,力争在美国、欧洲、日本等海外留学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2-3个杭州海外人才联络处。
      3.推进留学人员创业平台建设。以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为依托,高标准、高起点地做好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建杭州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工作,进一步增强园区的科技成果孵化功能,提高吸纳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能力,着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留学人员创业园。积极扶持杭州经济开发区、上城区、西湖区、萧山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支持杭州钱江经济开发区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进一步加强园区软硬件建设,提升创业园区的服务功能,建立畅通的创业融资、成果转化及项目合作交易渠道,提高创业园吸纳和承载海外留学人才智力的能力,使之成为我市吸纳海外留学人才创业创新的有效载体。高新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力争每年引进留学人员创业项目50个,杭州经济开发区和萧山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力争每年各引进创业项目30个,其他留学人员创业园各引进创业项目10个。同时,要积极培育和扶持江干、拱墅、余杭、富阳等有条件的区、县(市)创建留学人员创业园。2008年到2010年,建设3个留学人员创业园,使全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增加到7个。
  4.加快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鼓励在杭高校与所在地**、企业合作,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在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高新开发区(滨江)、国家级大学科技园等区域,加快建立大学生创业园。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园内的企业可享受我市进入孵化器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及服务保障。探索建立大学生创业社区,促进创业大学生经验共享、交流合作。
  5.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创业的政策咨询、人才项目洽谈等各项服务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不断优化我市创业环境。编写高校毕业生创业指南,在相关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设立专门的创业服务窗口。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留学人员联谊活动,为留学人员和企事业单位搭建加强沟通和交流的桥梁。同时,通过网络、新闻媒体和各类招聘活动,进一步宣传杭州投资环境、人才政策、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在杭成功创业的典型事例,营造人才创业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人才创业实训。
  6.建设大学生实训基地。以高等院校毕业生为主体,以“订单实训、考证上岗、**资助、促进创业”为原则,按照“**搭台,企业、高校主导,专业机构服务”的模式,建立200家市级大学生实训基地,组织高校毕业生开展实训。实训基地应以专业机构培训为主,也可委托企业或与高校合作兴办。培训收费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引导参训人员通过参加各类实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提升就业能力。对各类实训,由各级财政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各区、县(市)也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人才实训基地。成立实训工作指导小组,指导高校毕业生进行创业与发展。各级人才服务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为人才实训计划提供公益性服务。同时,加快杭州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公共实训基地的规模作用,使之成为高校毕业生实训的重要基地之一。
  7.积极开展创业专项实训。围绕我市的重点发展产业,积极开展服务外包、软件开发、电子商务、文化创意等产业领域的人才创业实训。实施“万名大学生创业培训工程”,开展“产生你的企业想法(GYB)”和“创办你的企业(SYB)”培训,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根据促进就业资金的适用范围,按促进就业资金50%的额度对杭州户籍或在杭就业的大学生培训经费给予补贴。探索实施导师制,挑选100名企业家以传、帮、带形式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将大学生创业培训纳入杭州市再就业创业培训计划,并享受再就业培训的有关政策。2008年,率先启动服务外包、信息化人才和大学生创业培训三个专项实训。
  (三)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
  8.实施大学生在杭创业资助政策。组织实施《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到2010年,吸引1200名高校毕业生在杭创办企业。同时将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政策延伸到在杭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其创业孵化项目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资金资助。高校在校学生和毕业生在杭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商业贷款贴息或项目无偿资助,其中商业贷款贴息最高额度为1万元,项目无偿资助根据申请人创业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等级分别给予2、5、8、10万元的资助。各有关区、县(市)可结合实际参照制定资助政策。
  9.加大留学人员创业资助力度。每年有重点地资助留学人员创业项目50个以上。认真贯彻实施《杭州市出国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实施办法》,海外留学人员带高新技术成果、项目来杭实施转化或从事高新技术项目引进开发的,经项目实施单位申请和专家评审通过,由市、区、县(市)财政给予一次性6至20万元创业资金资助,所需经费由市、区、县(市)按财政体制分担。切实做好每半年一次的杭州市出国留学人员在杭创业资助资金申报项目的评审工作,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和省留学人员“钱江人才计划”项目资助经费的申报工作,严格资助条件,扩大资助范围,加大资助力度,规范资金管理,确保资助质量。
  10.充分运用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按照“项目选择市场化、资金使用公共化、提供服务专业化”的原则,运作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大学生和留学回国人员来杭注册设立且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相关部门要积极向创业投资企业推荐。获得创业投资企业投资的创业企业,在申请杭州市各类科技专项资金时(产业化、成果转化项目除外),优先给予支持。
(四)完善创业激励保障制度。
  11.实施积极的高校毕业生落户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杭自主创办企业且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要求的,可以办理落户手续。继续实施毕业研究生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在杭州市区落实就业单位的,均可办理落户手续。
  12.举办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为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提高其创业的实践能力,每年联合在杭有关高校举办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大赛,对评选出的优秀创业项目给予奖励。
  13.加快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建设。完善市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管理办法,按照“**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和“只租不售”的原则进行建设和规范管理,为符合条件的来杭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提供租赁住房,并对优秀人才辅以一定的激励机制,解决人才创业住房困难,解除创业后顾之忧。2008年至2010年,每年建设20万平方米的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2008年启用第一批10万平方米创业人才(大学毕业生)公寓。
  14.积极解决海外留学人才住房困难。继续实施引进人才专项住房政策,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住房,解决引进的海外留学人才的住房困难。
  (五)加大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力度。
  15.加快杭州人力资源市场场地建设。到2010年,建成5万平方米,拥有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和人才市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毕业生就业市场及在长三角领先、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现代化、专业化、信息化的杭州人力资源市场,为广大用人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供求信息以及双向选择、人事代理等公共保障服务。2008年完成杭州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立项,并确保建设资金投入。同时,各区、县(市)也要重视人力资源市场建设。
  16.进一步办好各级基础性人力资源市场。培育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和有特色的专业人才市场,加快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完善市场信息网络,拓展服务领域,实现与长三角各城市乃至全国各大城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全国250余所高校网站的信息网络互联,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加快全市人力资源市场数据库建设步伐,尽快建成全市统一、多层次、多类型的人力资源数据库。
  17.大力培育民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到2010年,民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达到100家。充分发挥民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的作用,对规范经营、为杭州人力资源服务业作出突出贡献的民营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给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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