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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杭州富家子弟飙车撞死人后—浙大学子致杭州市长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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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5-11 13:09: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市长先生:
您好!
对于2009年5月7日晚在文二西路发生的事故,可能您已耳闻。2009年5月7日晚20点20分
左右,我们浙大的校友
谭卓同学,在文二西路紫桂花园门口通过人行横道穿越马路时,被一辆改装跑车以约150码
的速度撞飞,飞起5米高
20米远,当场身亡。
谭卓是浙大2006届信电系的学生,毕业之后留在杭州从事IT产业的工作。他是家中的独
子、有相恋七八年的女
友,即将谈婚论嫁。这样一个学而有才,正将努力工作报效祖国的青年;这样一个热爱杭州
,想要把杭州当作自己
的第二故乡的青年,随着跑车的轰鸣,随着一声巨响,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25岁的年轮上
。留下他年迈的父母老
无所依,留下他的女友哭喊:“还来不及嫁给他……”
作为他的校友,我们深深地痛心,可是痛心之余,我们更希望不要再发生这样类似的事
件!近年来,杭城飚车
族众多,许多地区的居民早就对夜间马路上的飙车巨响扰民事件有所抱怨,这样的事件在杭
州也不是第一起。据我
们所知,这次的肇事车辆,并不是第一次违反交通法规在城市道路上飚车扰民。如果5月7日
晚上被撞的行人不是谭
卓,也许他会是张卓、李卓、王卓……是你,是我,是我们每一个人。我们所谓的休闲之都
杭州不再安全,我们每
次过马路买一瓶酱油也许都有生命之忧。这样的杭州,真的适宜我们居住吗?还是只适宜那
些有跑车的华族们嬉戏

交警对5月7日晚发生的事故已经做了公开通报,但结果并不能令人满意。通报稿里面疑
点重重:
首先,通报稿判定当时车速为70km/h。这一点的依据是根据肇事车主与一起飙车的两位
同伙的供词。但这种供
词是否可信?任何一个有经验的司机都知道,70km/h的车速能不能把人撞飞5米高20米远。
这样的测速如何取信群
众?
其次,事故是在双黄线的南侧发生的,肇事车是否逆行,通报稿只字不提,交警闪烁其
词。
第三,肇事车辆是私自进行过改装,而通报稿只字未提,交警也称无法判别。但根据现
场网友拍摄下来的照片
,能够明显的看出该车有改装过的痕迹。
第四,受害人在人行横道被撞,这一点多名目击者可提供证明。为何不见诸通报?
死者已矣,我们再做什么,也无法挽回曾经鲜活的生命。可是我们希望的,是再也不要
有下一个生命因为这种
城市内的飙车而去得如此猝然如此让人扼腕。杭州要打造品质之城,就应该让都市中的每一
个人享有足够的出行安
全。以如此高速在都市里面飙车,甚至可能是“赛车”,肇事者所做的,已经不仅仅是“扰
民”,而是在拿每一个
行人的生命开玩笑。这个行人可能是我们的父母子女、我们的亲朋好友、甚至就是我们自己

望市长能够在百忙之中给予一定的重视,也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妥善处理这起事件,给死
者一个说法,给生者一
点安慰。并请有关部门加强监管,杜绝改装车在城市道路上高速行驶,保障天堂杭州每一个
居民的日常出行安全。
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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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09-5-11 13:15:06 | 只看该作者
可悲~
可愤~
3#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13:16:42 | 只看该作者
):5.7杭州富家子弟 飙车撞死人 警方通报会-1
http://v.youku.com/v_show/id_XODk5NTA4NTI=.html
4#
发表于 2009-5-11 13:21:49 | 只看该作者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5#
 楼主| 发表于 2009-5-11 13:23:15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就应该杀一儆百................呵呵.........................:alatu_12: :alatu_12: :alatu_12: :alatu_12:
6#
发表于 2009-5-11 13:56:52 | 只看该作者
不看不气愤
越看越气愤
7#
发表于 2009-5-11 15:10:48 | 只看该作者
。。。。。。:face17:
8#
发表于 2009-5-11 15:41:37 | 只看该作者
杭州的“70”码.可以把你从斑马线撞出20米远5米高! 结论:在杭州千万不要走斑马线!
9#
发表于 2009-5-11 17:00:35 | 只看该作者
中国虽然是礼仪之邦
但无可否认,这种时候站出来对那个伟大的“母亲”说一声:我操你妈。会非常有震撼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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