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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是一种“自然”行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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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29 23:57:1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在当今香港,许多人谈“色”“性”变,无论是媒体报纸还是街头巷议,都把性教育作为一种正常的教育来抓。而在一些大学,也有专门介绍性学的课程。其实这是一种人们思想的转变,伴随着这种慢慢的转变,于是一些新的伦理道德问题也走上了人们谈论的舞台。   其中一个重要而且热火的问题就是:强奸是一种自然行为吗?
    答案各种各样,但归根结底还是得分为两类,是与不是。
    其实,早在2007年3月8日,英国研究者海伦娜-克罗宁邀请在另一专家迪莫斯主持一个进化心理学会议,将这一颇具争议性的学科推向前沿论坛。强奸乃别无选择强奸是“自然”行为,此学说是美国进化心理学家兰迪-桑希尔和克雷格-t-帕尔梅在《强奸的自然历史》一书中提出来的。
    他们认为,人们在传统意义上对强奸行为的理解是不正确的,那是一种女权结构主义的观念。根据根据进化心理学观点,强奸并不是痛恨女性者必然要采取的行动。反之,它是处于“繁衍”绝望情绪时的男人不得已的选择,是“交配策略”别无选择时的范例。这两位进化心理学家还在《美国科学周刊》上撰文指出,“强奸”应被视为“一种自然的心理状况,是人类繁衍子嗣的产物”。
    我认为这个强奸行为单纯用进化心理学是不能解释全面的,因为心理学只是解释了强奸者和被强奸者的精神心理行为,但是并没有解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行为,所以解释还要融合达尔文的性选择学说,所谓性选择学说,others of the same sex, in relation to the propagation of the species; whilst natural selection depends on the success of both sexes, at all ages, in relation to the general conditions of life. The sexual struggle is of two kinds; in the one it is between individuals of the same sex, generally the males, in order to drive away 其实就是一种雌性对雄性或者雄性对雌性的一种自然选择,与进化论并不矛盾,譬如雄鸟筑巢以吸引雌鸟来住,然后与之交配,最终得以繁殖下一代。而对于雌鸟则会选择色彩最亮丽,高度最高的鸟巢作为自己的新家,这样在雄性和雄性之间就有了竞争,他们会各尽其能的装饰自己的所有,包括羽毛等等,从而达到吸引更多雌性,从而产生更多后代,这一点又验证了叔本华的“人类生存的意义就是为了生殖”。这一点在现实生活中表现为:许多人买车买房然后再结婚,买车要买好车,买房要买好房,娶妻子要找漂亮姑娘,而这一切行为不过是一种单纯的动物行为,所以人们才会在实现这种行为的过程中如此忙碌。

    人本身就是一种动物,在称其为人的那一刻,也不能磨灭那一种先天的动物性,所以从动物行为这一角度来解释强奸行为是一种正常的自然行为是合理的。
  
    但是人类为什么高于动物,就在于他的思想性,而这思想的表现,就是人们所谓的伦理道德,也就是所谓的智慧结晶。而这种智慧自然也会支配我们去进行一种选择,也就是个人喜好。根据人类行为的经济分析,强奸是一种经济行为,在这种行为中,强奸者的利益和危害成为促使强奸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强奸后未被抓获,则这份收益则是没有资本的输出,即使强奸被揭发,自己也得到了自己想要得到的,在强奸者心里,这份经济交易也是等价的,他不过是用青春或者生命去赚取了他所想赚取的。所以从这个角度分析,强奸也是一种人类根据自身精神需要而所做的自然的理性选择,当然也有一些醉酒后实施强奸行为的,但是这足以说明在潜意识里,他是有这种强奸的行为的冲动,而醉酒正好成为强奸的一个借口。所以法律对这种案件的处理也是公正无私的,不管你是什么原因去进行强奸行为,惩罚的只是这个强奸过程和强奸给社会带来的影响。     
    我说这些不是为强奸者洗刷罪名,开脱罪责,也不是为了让被强奸的妇女重拾记忆,暗自伤心。我也只是告诉大家,让大家了解到:强奸是一种自然行为,才可以正确地对此行为进行分析,对强奸者进行准确的诊断,
从而找出更有效的办法制止、避免这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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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10-30 09:10:54 | 只看该作者
恩 很有道理
人的任何行为和思想都是要收到道德和法律的约束的~
3#
发表于 2008-10-30 15:43:56 | 只看该作者
青蛙,你又想干啥了
4#
发表于 2008-10-30 15:48:35 | 只看该作者
实在是太长了,没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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