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8论坛-舟山东路论坛
标题:
【公告】版主相关
[打印本页]
作者:
沱若
时间:
2008-6-5 15:10
标题:
【公告】版主相关
禁止事项:
1、公报私仇、假公济私
2、恶意灌水
3、精华帖的放宽过度
4、非原则性禁言
5、管理版块杂乱
6、恐吓、威胁
7、以及一切违反论坛管理条例行为。
欢迎举报。
可以跟帖。
[
本帖最后由 沱若 于 2008-6-5 16:44 编辑
]
作者:
Y8小鬼
时间:
2008-6-5 16:51
顶下~~:tkek013:
作者:
zhejun527
时间:
2008-6-5 19:41
来顶下~~~
作者:
带三个表
时间:
2008-6-5 21:36
路过看过顶过
作者:
后悔无妻
时间:
2008-6-6 14:08
:boto83:
作者:
關于氵(_默↙
时间:
2008-6-6 15:58
哈哈,好啊,
作者:
寶寶
时间:
2008-6-6 16:10
:boto83:
偶也想做版主
作者:
想你的自由
时间:
2008-6-7 02:05
嗯..支持下...
作者:
甜不腻
时间:
2008-6-10 13:10
:face32: 啥时也让偶做做斑竹类?
作者:
klsktv
时间:
2008-6-11 16:07
支持一下
作者:
大鲜
时间:
2008-7-4 19:32
:boto83:
作者:
醉雨听风
时间:
2008-7-4 19:36
我来顶一下
作者:
路人甲
时间:
2008-7-4 19:37
我踩 踩踩踩
天花板踩烂
作者:
暗香浮动龙非凡
时间:
2008-7-20 09:23
强力支持..
作者:
夏星月
时间:
2008-12-13 20:30
标题:
回复 1# 沱若 的帖子
我有事情想询问下
一个小时前在这里发了帖子,但是有人看不到该帖子的 那张 图片。。当然我发的帖没违背任何一条制度。。还有点意义吧。。关于 感动中国10大人物 评选的。。
现在进来一看。 被 警告 了。
我想说《对事不对人》,这难道是一个版主该做的? 起码的程序 都不知道?
论坛要完善,要发展,要进步。版主的合理管理是分不开的。 难道本论坛没相关的规定? 任由其删帖,警告。。。?滥用职权的?
当某个人发了错帖或者什么不正确:
首先 应是通知作者 修改。。吧。。1 诺 作者及时已经修改了,也就没什么的吧。 2诺作者长时间不处理或者 放任不管的话, 再是 警告,严重警告,拉入黑名单。。版主有权删掉该帖,是吧。。??
我也是 某个Q吧的管理员,我觉得这方面很重要。。希望 能看下。 。
谢谢
欢迎光临 Y8论坛-舟山东路论坛 (https://y8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