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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五一不回家的来赚票票噢! [打印本页]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19:56
标题: 五一不回家的来赚票票噢!
工作:麦片促销
时间:5.1~5.3
待遇:100每天,三号直接拿钱。
要求:身高160,稍苗条。需有健康证。女生    明天下午面试培训
地点:世纪联华(庆春总店、华商店)
详情请咨询:15924178613  胡亮

[ 本帖最后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20 编辑 ]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19:56
阿太,为什么只要女生?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19:58
我不知道啊,帮大妈发的。
如果你想去就女扮男装下好类~
作者: ^ō^尐苯潴ヤ    时间: 2008-4-29 20:02
标题: 555
我跟我妹妹都没有一米6            5555555555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03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19:58 发表
我不知道啊,帮大妈发的。
如果你想去就女扮男装下好类~


额~~帮忙问下有没有要男的?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03
标题: 回复 4# 的帖子
穿下高跟鞋么~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05
标题: 回复 5# 的帖子
没有的唉~吼吼!男生被忽略类!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06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额~~~阿太,你这样说是严重错误的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09
哪错误了?难不成你也要找工作?不出去玩了啊?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10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09 发表
哪错误了?难不成你也要找工作?不出去玩了啊?


我没地方玩  要不你带我去玩吧 :tkek011: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11
为什么要健康证啊??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13
标题: 回复 11# 的帖子
额,因为是去超市做促销啊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14
标题: 回复 10# 的帖子
不要!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14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13 发表
额,因为是去超市做促销啊
阿太,要招多少人,写下嘛  万一人招多了呢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15
哎`~~米有健康证~~~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15
标题: 回复 13# 的帖子
你太差了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16
原帖由 高斯模糊 于 2008-4-29 20:15 发表
哎`~~米有健康证~~~

额~~不就是个证明么,我来证明你健康么好类,阿太,这个小妹妹很健康的,您看能不能破个例,让她去做兼职?:tkek011: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18
标题: 回复 15# 的帖子
问下同学有没有的吧?有的话换张照片就好类~
作者: 呱呱    时间: 2008-4-29 20:19
LS的``正当壮年`还不健康?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20
原帖由 白木 于 2008-4-29 20:16 发表

额~~不就是个证明么,我来证明你健康么好类,阿太,这个小妹妹很健康的,您看能不能破个例,让她去做兼职?:tkek011:

疯 掉`~我不想再看到你!!!!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21
标题: 回复 14# 的帖子
招是说招两个,可能还要刷选过的吧!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21
原帖由 高斯模糊 于 2008-4-29 20:20 发表

疯 掉`~我不想再看到你!!!!


额~~那我消失....拜拜:tkek018: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22
标题: 回复 17# 的帖子
额,我也很想让她去啊,可是我没那权利啊~阿太!!!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23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22 发表
额,我也很想让她去啊,可是我没那权利啊~阿太!!!


额~~`她说让我消失类   怎么办?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24
标题: 回复 22# 的帖子
能闪多远闪多远哈!不然你会被群殴滴~
作者: Y8小鬼    时间: 2008-4-29 20:26
额~~`几个人在聊些什么呢?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26
行了 把马甲脱了吧~~`至于不??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26
标题: 回复 26# 的帖子
滚~
作者: Y8小鬼    时间: 2008-4-29 20:27
原帖由 高斯模糊 于 2008-4-29 20:26 发表
行了 把马甲脱了吧~~`至于不??
我不``~~~~~~~~~~

我又回来了~~哈
作者: Y8小鬼    时间: 2008-4-29 20:27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26 发表
滚~
你怎么学起小妹妹来了 这么CL的说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28
原帖由 Y8小鬼 于 2008-4-29 20:27 发表
你怎么学起小妹妹来了 这么CL的说
去死~~
作者: Y8小鬼    时间: 2008-4-29 20:29
标题: 回复 31# 的帖子
您的口头禅??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29
标题: 回复 30# 的帖子
真恶心的老男人!举报你去了袄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30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29 发表
真恶心的老男人!举报你去了袄
同意  同意~~~`
作者: Y8小鬼    时间: 2008-4-29 20:32
原帖由 高斯模糊 于 2008-4-29 20:30 发表
同意  同意~~~`

....阿太~~`~您不会吧~~~这么快就发展同盟啦?

小妹妹也跟着瞎起哄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35
标题: 回复 35# 的帖子
谁叫你引起公愤的啦?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36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35 发表
谁叫你引起公愤的啦?
就是 这么大的年龄了还引公愤~~~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36
当事人回来了:tkek010: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37
原帖由 高斯模糊 于 2008-4-29 20:36 发表
就是 这么大的年龄了还引公愤~~~


小妹妹就是小妹妹  童言无忌  :tkek011: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39
呦~~马甲脱拉`~~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39
标题: 回复 38# 的帖子
阿太你今天脑瘫啦?
你少倚老卖老了哈!丢脸的类~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41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0:39 发表
阿太你今天脑瘫啦?
你少倚老卖老了哈!丢脸的类~


额~~这个...那个...我还真挡不住你们的攻击...
作者: 高斯模糊    时间: 2008-4-29 20:41
您还是继续消失吧~~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42
标题: 回复 42# 的帖子
拜了吧?那还吹自己学的很好了类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43
原帖由 高斯模糊 于 2008-4-29 20:41 发表
您还是继续消失吧~~
我决定和您侃到底`:tkek017: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43
标题: 回复 44# 的帖子
坏事我不学滴 哈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45
标题: 回复 46# 的帖子
切!少在这装好人哈!明显是披着羊皮的狼好伐?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46
标题: 回复 47# 的帖子
阿太,你应该帮我!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48
标题: 回复 48# 的帖子
我为什么要帮你?你是坏人唉!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48
标题: 回复 49# 的帖子
.....莫逼我!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49
标题: 回复 50# 的帖子
阿太,要喝奶茶!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50
标题: 回复 51# 的帖子
额`~~你们那不是多的去了嘛   还找我要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51
标题: 回复 52# 的帖子
要喝珍珠奶茶~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51
标题: 回复 53# 的帖子
额~~出来  出来就给你买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0:53
标题: 回复 54# 的帖子
不要出来,你买了送过来嘛!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0:54
标题: 回复 55# 的帖子
NO Door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1:05
标题: 回复 56# 的帖子
额,是大妈提出来的,莫怪我啊!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1:38
标题: 回复 57# 的帖子
就怪你  买都买了,你自己看着办

还有,大妈就没会提议我买奶茶的?肯定是你怂恿的 哼哼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1:40
标题: 回复 58# 的帖子
冤枉啊!我一点都没怂恿来着,
我叫她找她那么多男人中的一个去买她不肯呢!
她们决定的啊,不能冤枉我的!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1:42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1:40 发表
冤枉啊!我一点都没怂恿来着,
我叫她找她那么多男人中的一个去买她不肯呢!
她们决定的啊,不能冤枉我的!

肯定有内情,阿太你揭露吧   朕免你一死:tkek011: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1:54
标题: 回复 60# 的帖子
内情就是大妈突然说想喝奶茶,然后她还突然提议让阿太您买奶茶,就这样啦~
报告完毕咯~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1:55
标题: 回复 61# 的帖子
~~~看来犯罪分子又扩展了一位...而且是大妈级人物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1:56
标题: 回复 62# 的帖子
对啊,对啊,反正你只要认定阿太我是好人就好类~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1:57
你是匪首!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2:01
标题: 回复 64# 的帖子
我是好人好伐?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2:02
说了你是匪首  今天我算是领教了 哼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2:03
标题: 回复 66# 的帖子
其实吧~真正的匪首是您自个啦~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2:05
标题: 回复 67# 的帖子
是的  我养了帮懒惰虫  哼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2:07
标题: 回复 68# 的帖子
你哪有养啊?吹牛啊?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2:09
原帖由 伊若汐 于 2008-4-29 22:07 发表
你哪有养啊?吹牛啊?
刚送了3杯奶茶来着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2:13
标题: 回复 70# 的帖子
那4号回来也给你送点那啥贿赂下你好了哦!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2:14
标题: 回复 71# 的帖子
我很期待:tkek011:
作者: 伊若汐    时间: 2008-4-29 22:18
那就敬请期待我们四个从家里回来咯~
作者: 白木    时间: 2008-4-29 22:18
标题: 回复 73# 的帖子
恩  好滴  哈
作者: dzs121    时间: 2008-4-29 22:53
现在男女根本不平和,男人都被歧视了~~其实这些促销工作男同胞们也行的呢:tkek010:
作者: 小墨    时间: 2008-4-29 23:05
又是水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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