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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晨园小情侣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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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hxiqi111
时间:
2009-6-20 20:14
标题:
晨园小情侣一事
阿虎网友,你好,就前几天在你发到贴子中有关晨园客栈一对小情侣之事,并没有造成生命危险,你所用的标题言重了,这样会给客栈带来不良影响,你想想,如果客栈是你开的,别人在网上像你这么一发布,你会怎么想,所以在说话做事之前要多为别人考虑考虑,会不会给对方造成伤害,我想这些道理你应该也知道的,我们大家都是大学生,说话做事都要以事实为依据,对吧。这是本人的一些想法,与大家共勉!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9-6-20 20:17
大家都知道没死人的说~安心~
作者:
關于氵(_默↙
时间:
2009-6-20 20:20
情有可原
作者:
小狼
时间:
2009-6-20 20:47
已阅、
作者:
jazzful
时间:
2009-6-20 22:38
就算死,就不可以住了吗?那里还不是照样大学生进进出出
作者:
柴可夫
时间:
2009-6-20 23:13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作者:
iced
时间:
2009-6-21 00:27
LZ说的有点道理(我怎么感觉是那家馆子的老板呢?)哈哈
作者:
jazzful
时间:
2009-6-21 00:42
把那个旅馆都炒热 了。人人皆知
作者:
闷闷
时间:
2009-6-21 09:33
间接广告?
作者:
安小陌
时间:
2009-6-21 09:33
:tkek018: 这事、我都听了N个版本了。
作者:
落落つ
时间:
2009-6-21 09:50
托
做广告
作者:
babymi217
时间:
2009-6-21 09:58
顶,,,,,:tkek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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