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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个第三者。 [打印本页]

作者: 左小寞    时间: 2008-8-22 12:06
标题: 我是个第三者。
我要的是什么。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想她了。

但是。她的身边有他了。

我是个第三者。

蛤。蛤。蛤。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8-8-22 12:08
.............................................................心爱的人快乐才是最快乐的~:tkek013:
作者: 四四    时间: 2008-8-22 12:08
:tkek058:
作者: 小妻    时间: 2008-8-22 12:09
LZ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为什么你的他字用的不对!~
作者: cici果冻    时间: 2008-8-22 12:09
LZ这是怎么了?:tkek015:
作者: 關于氵(_默↙    时间: 2008-8-22 12:11
第三者也嚣张
作者: 微笑、女王    时间: 2008-8-22 12:12
:'( :'( 第三者也有恋爱的自由
作者: cici果冻    时间: 2008-8-22 12:14
LZ是蕾丝吗?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8-8-22 12:16
得让那个人配合你~不能强人所难...
作者: 小妻    时间: 2008-8-22 12:20
其实最嚣张的就是第3者了!~哈哈!~
LZ是不是拉拉啊???

其实么,又不是没别人,还是不要当第3者拉
作者: 68lvjian    时间: 2008-8-22 12:22
只要没结婚就不是第3者.
只能是恋爱竞争吧.
作者: 微笑、女王    时间: 2008-8-22 12:30
原帖由 68lvjian 于 2008-8-22 12:22 发表
只要没结婚就不是第3者.
只能是恋爱竞争吧.



有道理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8-8-22 12:33
原帖由 68lvjian 于 2008-8-22 12:22 发表
只要没结婚就不是第3者.
只能是恋爱竞争吧.

不过我最反感明明两人关系很好的~却有一人横插进去,美其曰"感情是自私的,我这么做没错"然后在那边挑拨两人的感情...很反感...人家不喜欢就不喜欢,却硬要别人喜欢你~算什么事呢?

[ 本帖最后由 风雨清纱 于 2008-8-22 12:40 编辑 ]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8-8-22 12:35
当然,如果那人是真的喜欢那第三者的,然后两头摇摆的我倒不反对~
作者: 微笑、女王    时间: 2008-8-22 12:37
纱纱是正义使者噶
作者: volume1025    时间: 2008-8-22 12:42
原帖由 左小寞 于 2008-8-22 12:06 发表
我要的是什么。

连我自己也不知道。

我想她了。

但是。她的身边有他了。

我是个第三者。

蛤。蛤。蛤。



蛤。蛤。蛤蛤。蛤。蛤...

作者: 暗香浮动龙非凡    时间: 2008-8-22 12:48
标题: 回复 7# 的帖子
你喜欢当第3者?
作者: 小墨    时间: 2008-8-22 12:59
我从不当第三者
作者: 小墨    时间: 2008-8-22 12:59
所以放弃了自己喜欢的人,至今都忘不掉的人,都6年了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8-8-22 13:05
...我只有稍微有点好感的人...知道他有喜欢的人了,就不做他想了~~~那时他还单身呢...:tkek010: 我对感情很挑剔~
作者: Joanne    时间: 2008-8-22 13:15
我要是you喜欢的人
我想可能
也许会把他追过来。。
又没结婚
公平竞争
作者: 小墨    时间: 2008-8-22 13:17
俺老是没信心
作者: Joanne    时间: 2008-8-22 13:22
信心信心。。自己给自己信心。。相信自己就好
作者: 暗香浮动龙非凡    时间: 2008-8-22 13:35
标题: 回复 19# 的帖子
中毒了?
作者: cici果冻    时间: 2008-8-22 13:41
其实第三者很多都比女主角妩媚
作者: 小狼    时间: 2008-8-22 13:47
我同意你做第三者。。。
作者: 小墨    时间: 2008-8-22 13:51
原帖由 暗香浮动龙非凡 于 2008-8-22 13:35 发表
中毒了?
很像
唉。。。。
作者: 絕版┭豬頭┲    时间: 2008-8-22 13:52
难道是 GAY???

第3人称不对么
作者: cici果冻    时间: 2008-8-22 14:15
女性同性恋不叫GAY,叫Les~~~蕾丝是也
作者: 錒維    时间: 2008-8-22 14:53
髮現LZ发了帖就不见了.
作者: 小妻    时间: 2008-8-22 14:56
原帖由 絕版┭豬頭┲ 于 2008-8-22 13:52 发表
难道是 GAY???

第3人称不对么



你太没创意的!~和我说一样的话
作者: ANNIE    时间: 2008-8-22 15:10
:tkek014:
作者: ^ō^尐苯潴ヤ    时间: 2008-8-22 15:20
比是第3者就比较厉害。是因那男的跟他女友已经没什么感情了。。才使得男人会在接受第2个。总之没有结婚之前,谁都有权利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对象。。加油~!!
作者: ANT    时间: 2008-8-22 16:10
呵呵!人本来就是随性的!支持中
作者: 小舞    时间: 2008-8-22 16:52
放弃自己喜欢的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去争取吧
作者: 暗香浮动龙非凡    时间: 2008-8-22 16:58
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幸福
作者: 蝶懿    时间: 2008-8-22 17:02
原帖由 小墨 于 2008-8-22 12:59 发表
所以放弃了自己喜欢的人,至今都忘不掉的人,都6年了

6年??ls的今年几岁啦?~
作者: ^ō^尐苯潴ヤ    时间: 2008-8-22 17:03
标题: 回复 36# 的帖子
如果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那放弃是幸福~!如果是一个自己很爱的人,放弃会遗憾终身
作者: 醉雨听风    时间: 2008-8-22 17:07
如果对方和你两者都没结婚,你还有机会,这叫公平竞争,但是如果她(他)拒绝你了,那你就不要恋战了,要学会尊重你的感情和她(他)被爱的自由选择权,不然你就是胡搅蛮缠,就是“犯罪”。不要以为所有的爱的得到都是可以通过持久战的!

反之,如果你或者对方有其一结婚了。那么你就应该放手,因为你是第三者,那种不光彩的事情咱不干,虽然你很很很很爱她(他),但已婚的你或她(他)已然没有选择这份爱的权利了,除非离婚后再选择~当然离婚的代价是很高的,有些人未必承担的起~

孩子,三思吧~人生的路还长着!

古语说的好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作者: 色色"九尾    时间: 2008-8-23 13:40
第几者并不重要
关键是喜欢啊
:face25:
作者: 风雨清纱    时间: 2008-8-23 13:43
原帖由 醉雨听风 于 2008-8-22 17:07 发表
如果对方和你两者都没结婚,你还有机会,这叫公平竞争,但是如果她(他)拒绝你了,那你就不要恋战了,要学会尊重你的感情和她(他)被爱的自由选择权,不然你就是胡搅蛮缠,就是“犯罪”。不要以为所有的爱的得到都 ...

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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