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8论坛-舟山东路论坛
标题:
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打印本页]
作者:
海上的人
时间:
2014-10-26 18:20
标题:
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24条及其他有关规定,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户无正当理由闲置房屋达6个月以上的。
(6)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此外,因为承租人的上述行为造成出租人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要求赔偿。
出租人出租房屋时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收回房屋
作者:
萨沙爱国者
时间:
2014-10-27 04:46
楼主的文章带给我们的是心灵深处的
作者:
柏拉图的疼
时间:
2014-10-27 09:59
真不知道,还有这么好心的楼主 支持
作者:
生物因子
时间:
2014-10-27 12:02
不看不知道,看了才知道。
欢迎光临 Y8论坛-舟山东路论坛 (https://y8bbs.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