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lody561 发表于 2009-6-3 17:09:10

【关于举办中国广播影视艺术人才展示推广活动】

各市、区(县)大、中、小学、幼儿园、少年宫、艺术院校等单位:为挖掘和培养全国优秀的艺术人才,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从而提高我国大、中、小学生的艺术修养,经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批准,由国家广电总局广播影视人才交流中心、中视创展国际文化中心等单位主办的以“扮靓青春、歌唱青春、青春永恒、青春万岁”为主题的“青春风采”中国广播影视艺术人才展示推广活动。青少年是我们国家的希望和未来,而艺术活动是青少年成长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举办这样的活动,对青少年的精神健康起着很大的作用,也对青少年自我展现和人生发展规划起了很好的领导作用,更好的体现了我国的素质教育成果。按照中央关于加强艺术人才思想政治工作的要求,着眼于培养中国艺术人才的素质,提高我国青少年精神文明,展现我国艺术人才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本活动结合中央电视台即将筹拍的《青春之歌》大型电视剧共同挖掘、培养高素质艺术人才。让青春的梦想照进现实,让艺术的花朵盛开在青春的歌声中! 一、举办活动的宗旨和意义以艺术为载体,宣传“和谐社会”、弘扬“和谐文化”,为广大青少年的艺术成长搭建一座通往成功的桥梁,同时展现龙传人的风采和文明礼仪的风貌。

melody561 发表于 2009-6-3 17:09:18

二、报名形式、评选组别及参赛项目类别

1、在校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也可到组委会指定报名点报名。

2、学龄前儿童以幼儿园为依托组织报名,也可到组委会报名。

组别

类 别
学前组

(学龄前儿童)
小学A组

(小学1-3年级)
小学B组

(小学4-6年级)
初中组

(初中阶段)
高中组

(高中阶段)
青年组

(18-35周岁)

声乐类
独唱、合唱及演唱组合均可;青年组分民族、美声、通俗唱法

舞蹈类
民族、古典、芭蕾、现代、国标等;(独舞、双人舞、集体舞不限)

语言类
朗诵、演讲、故事、课本剧、音乐剧、英文朗诵、英语歌曲等

戏曲类
京剧、吕剧、课本剧、情景剧等剧种均可







器乐类


民 乐
弹拨类:古筝、W型转调筝、古琴、琵琶、柳琴等

弦乐类:京胡、二胡、板胡、马头琴等

管乐类:笛、笙、唢呐、萧、葫芦丝等

打击乐:扬琴、木琴等



西洋乐
键盘类:钢琴、手风琴、电子琴等

弦乐类: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等

管乐类:萨克斯、单簧管、双簧管、长笛、短笛等

打击乐:爵士鼓(曲目不限;独奏、重奏、齐奏均可)





表演类
曲 艺
相声、小品、快板书、山东快书等

跆拳道
品势、特技、跆拳舞等

模 特
1.便装 2.晚装(正装) 3.才艺

体 操
韵律操、健美操、艺术体操等

武 术
传统武术、器械等











书画类
书   法:软笔、硬笔、篆刻三种,字体不限(作品均不装裱)

作品规格:硬笔书法书写规格为16开纸。软笔书法书写规格为4尺或6尺宣纸。篆刻材料自选;

作品字数:儿童组不少于8个字;少儿组不少于10个字; 少年组不少于12个字;青年组不少于16个字;

作品要求:作品中不能包含任何与内容无关的文字、字母等

评分细则:字体架构30%、笔画30%、美观30%、页面整洁10%

绘   画:国画、油画、儿童画、水彩、素描、蜡笔、漫画等;

作品规格:油画作品最大不能超过180×180cm国画作品为4尺对开或4尺3开、其它作品规格为B4或A3

作品要求:作品中不能包含任何与内容无关的文字、字母等;

评分细则:创意20%、用色25%、构图30%、技巧25%。

注:5人以上为集体项目节目;书画类参赛作品一律不允许装裱。

melody561 发表于 2009-6-3 17:09:49

三、参赛要求及注意事项(伴奏带指CD、VCD)
1、比赛乐器选手自备(钢琴除外),参赛曲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伴奏带、服装、化妆等选手自行解决;
2、选手需要大件道具时,应提前向组委会申请,以便协调安排;
3、评选期间选手不得迟到、缺席、换号,否则被视为自动弃权;
4、组委会对参评节目选手的肖像、音像资料、图片等拥有版权使用权、全国播出权、解释权和出版权,选手报名参赛均视作同意。

四、奖项设置
1、各市设一、二、三等奖,获二等奖以上的选手有资格参加省赛;
2、省赛各组别设金奖10%、银奖20%、铜奖30%及优秀奖若干,省赛获得银奖以上的选手有资格参加“祖国颂”庆祝建国六十周年省电视晚会和全国总决赛;
3、省决赛获铜奖以上选手的指导教师获优秀指导教师奖,对创编作品的编导教师颁发优秀编导奖;
4、省决赛获银奖以上的选手有资格成为“中国艺术家省艺术团”正式团员,由省艺术团颁发团员证,团员有资格参加省组委会组织的颁奖晚会和汇报演出大赛获奖的优秀选手及节目可直接推荐参加省电视台或中央电视台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

五、全国总决赛奖项:
1、各组别分设:金奖1名、银奖3名、铜奖6名、优秀奖若干名,由全国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
2、凡获得金奖选手的指导教师将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全国组委会为指导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3、对组织工作优秀的分赛区和学校等团体单位全国组委会将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及荣誉证书。

六、报名方式
1、选手持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两张、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四张;个人艺术照片三张,到组委会指定地点报名;
2、初赛评审费:单项节目90元/人;2-5人节目70元/人;集体节目50元/人;书画30元/人(参赛作品递交地方组委会,作品均不退还)

七、日程安排
1、报名时间: 2009年6月1日—6月22日
2、比赛时间:初赛:2009年6月25(周六)、26日(周日)
3、电视晚会时间:7月中旬 (附:晚会具体通知)
4、北京总决赛时间:2009年7月下旬--8月上旬
                           中国广播影视艺术人才展示推广活动
                           浙江组委会
                           二OO九年六月一日

melody561 发表于 2009-6-3 17:12:48

因为这里不能上传附件,有意向的同学加QQ群:64097871,索取报名表格。
注明Y8。

小狼 发表于 2009-6-3 17:45:53

我支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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