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人吃人肉:心脏做醒酒汤
日来从书架抽出《清明上河图》画册来翻,画游于斯,果可得汴京酒菜、声色、人肉包子、蒙汗药之气息。图的也是熏得那古道颜色中的半分气魄、一点灵性。《清明上河图》隔些日子我就要去翻翻的;人肉的文章已经做过,那是由于去年入夏,我想生啖吾乡一帮小泼皮心脏之故,生啖,就很生猛,但手法上还不够雅。大凡吃颗心脏也有吃的讲究,《水浒传》里的矮脚虎王英就知味。因为吃多了,手下的那些个小喽啰也无需他再教唆:“只见一个小喽啰掇一大铜盆水来,放在面前。又一个小喽啰卷起袖子,手中明晃晃拿一把剜心尖刀。那个掇水的小喽啰便把双手泼起水来,浇那心窝里。原来但凡人心都是热血裹着,把这冷水泼散了热血,便脆了好吃。”——他们这是要做道醒酒汤来吃。
吃人肉最好是烧烤,宋江问道:“哪个兄弟替我下手?”(枭雄声口)。
“只见黑旋风李逵跳起身来:我与哥哥动手割这厮!我看他肥胖了,倒好烧吃!晁盖道:说得是!教取把尖刀来,就讨盆炭火来,细细地割这厮,烧来下酒,与我贤弟消这怨气!李逵拿起尖刀,笑道:你要快死,老爷却要你慢慢死!便把尖刀先从
腿上割起,拣好的就当面炭火上炙来下酒。割一块,炙一块。”完后,心脏当然不能浪费,还是“把来与众头领做醒酒汤。”
北宋吃人肉在民间是不少见的。到了靖、康,庄季裕在《鸡肋编》说:“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钱,全躯曝以为脯。又: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泛海至钱塘,有持至行在充食者。”
《知堂集外文1926—1948.往昔·修禊》杂诗中就记此典故:……次有齐鲁民,生当靖康际,沿途吃人腊,南渡作忠义,待得到临安,馀肉存几块,哀哉两脚羊,束身就鼎鼐,犹幸制熏腊,咀嚼化正气。
知堂一度自赞:犹幸制熏腊,咀嚼化正气。一句,可以算是打油诗中最高之境界,自己也觉得仿佛是神来之笔。如用别的韵语形式去写,便决不能有此力量,倘想以散文表出之,则又所万万不能者也。
诗中的“两脚羊”是人肉黑话之通称。若按细致地分类,老的男子谓:饶把火;妇人少艾称: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
知堂老人的诗文看似雅趣横生,实则有无量的悲苦。他总像不动声色的老僧,坐在清幽的树下,慢条斯理地陈述,历史的烟云静落在那儿,人间的苦乐映现在那儿。你觉得红火的存在都已过去,荣辱明暗不过瞬间的泡影。这种大悲凉之静谧,在他含蓄的法帖中,隐含的恰是人间的苦痛。
在那首《往昔·修禊》杂诗注释之收尾处他说:“昔日鲁迅在时最能知此意,今不知尚有何人耳。 自己的沙发 不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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