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毒了? 很像
唉。。。。 难道是 GAY???
第3人称不对么 女性同性恋不叫GAY,叫Les~~~蕾丝是也 髮現LZ发了帖就不见了. 原帖由 絕版┭豬頭┲ 于 2008-8-22 13:52 发表 http://www.y8bb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难道是 GAY???
第3人称不对么
你太没创意的!~和我说一样的话 :tkek014: 比是第3者就比较厉害。是因那男的跟他女友已经没什么感情了。。才使得男人会在接受第2个。总之没有结婚之前,谁都有权利去选择适合自己的对象。。加油~!! 呵呵!人本来就是随性的!支持中 放弃自己喜欢的人是一件很痛苦的事
去争取吧 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幸福 原帖由 小墨 于 2008-8-22 12:59 发表 http://www.y8bbs.com/images/common/back.gif
所以放弃了自己喜欢的人,至今都忘不掉的人,都6年了
6年??ls的今年几岁啦?~
回复 36# 的帖子
如果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那放弃是幸福~!如果是一个自己很爱的人,放弃会遗憾终身 如果对方和你两者都没结婚,你还有机会,这叫公平竞争,但是如果她(他)拒绝你了,那你就不要恋战了,要学会尊重你的感情和她(他)被爱的自由选择权,不然你就是胡搅蛮缠,就是“犯罪”。不要以为所有的爱的得到都是可以通过持久战的!反之,如果你或者对方有其一结婚了。那么你就应该放手,因为你是第三者,那种不光彩的事情咱不干,虽然你很很很很爱她(他),但已婚的你或她(他)已然没有选择这份爱的权利了,除非离婚后再选择~当然离婚的代价是很高的,有些人未必承担的起~
孩子,三思吧~人生的路还长着!
古语说的好啊: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 第几者并不重要
关键是喜欢啊
:face25: 原帖由 醉雨听风 于 2008-8-22 17:07 发表 http://y8bbs.com/bbs/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对方和你两者都没结婚,你还有机会,这叫公平竞争,但是如果她(他)拒绝你了,那你就不要恋战了,要学会尊重你的感情和她(他)被爱的自由选择权,不然你就是胡搅蛮缠,就是“犯罪”。不要以为所有的爱的得到都 ...
说到我心坎里去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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