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你是因为我没别人可爱
是从谁开始呢,阿桠发现自己已经可以毫不费力地说出“我爱你”了。这个愉悦性短语再也无须经历在语言产道里的辗转反侧。它完好无损地脱生出来,既不会难产,也不会早夭,每一次都带有新生命湿淋淋的新鲜感。其时周围常常有音乐,有很好的灯光,天时地利人和一样不少。于是总有人会被感动,要么是说的,要么是听的,哪怕只是片刻包含欺骗性的感动。毕竟,只说过一次“我爱你”的人,并不见得比说过一千次的人高尚;而即使听过一千次虚假的“我爱你”,我们还是希望第一千零一次是真的。
(2)
阿桠和现男友MARK逛街,遇到了前度男友之一的小凡,大家就坐到咖啡馆里去歇脚。阿桠和MARK并排坐着,小凡坐在对面,旁边是他现在的那个她。MARK用胳膊环着阿桠的肩,小凡女朋友的一只手也柔媚地搭在小凡腿上。
他们细细碎碎地聊着天,甚至不知谁还提议要打两把拖拉机。两边的两个不明就里,中间的一对暗怀心机。这个组合就像基因的排列组合游戏,有四种各不相同的“我爱你”在里面偷偷过着招。这感觉,旧爱新欢时光惝恍,奇妙但并不美好。
从咖啡馆出来,阿桠一直默不作声。MARK即将出国,在一边自顾自地兴致勃勃描述着他和她的未来。他说美国的有钱人都住木头房子,穷人才住APATMENT,总有一天,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阿桠很干涩地笑笑,说,好啊。那一刻她突然发现自己竟然像在听笑话一样听着MARK描述的一切。她对MARK感觉不过了了,打心眼里不相信自己会住进他的木头房子,也觉得没有什么力量足够让她和这个男人很老派很专情地千山万水永不分离。
(3)
和老王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粤菜馆。
老王戴一副没有镶边的眼镜,每隔两分钟扶一下眼镜架,他手指细长骨节清朗,这个习惯性的身体语言因而就带上了种知识分子式的性感。
老王端起茶壶,为阿桠添茶。阿桠礼节性地用手指敲着桌面。她当日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不动声色里藏了千言万语的款式。圣罗兰唇膏正在唇上一点点殷开,白瓷花杯上的一圈红渍是一个羞涩而鲜润的表情。
阿桠把小茶杯攥在手里,趁老王不注意用餐巾纸擦掉了那圈红渍。
老王请阿桠帮忙做个设计,阿桠很不客气地开出了价。老王并未表示异议,只是一边招呼小姐给阿桠添汤,一边听阿桠讲她的设计思路。
堂中弥漫着粤式小曲,女艺人甜丝丝的声音在两个人中间缠斗纠结,给所有的对话都镶上了一重暧昧的花边。这样的两个人,怎么看去都不像平白无故,倒像是藏着千丝万缕的过去和将来似的。
(4)
MARK正忙着办出国的事,每次见面都是欣欣然的样子,并例必要向阿桠描述一番他们的美好前景,他的描述越来越细节化,甚至很无厘头得具体到了沙发靠垫的颜色和餐桌的质地。他说得越煞有其事就越让阿桠感到和自己无关。
一天深夜,MARK跑到阿桠这里,一进门就抱紧了她,然后大声说:“我爱你,我要让你住上木头房子”。他身上有非常浓重的酒精味道,压迫得她喘不过气。她从他的拥抱中挣脱出来,说:我不爱你,你走吧。然后把他一把推到门外。他在门外有气无力地捶她的门,喃喃地说,不会的。你说过你爱我。阿桠隔着门,冷冷地说,我说我爱你是因为我没别人可爱。说完了,才惊觉,她之所以会和MARK小凡们泡在一起,不就是因为她没别人可爱吗?可是这个“别人”,似乎也不过是种永远不会出现的可能性罢了。
(5)
粤菜馆之后,阿桠和老王有了一些一起吃饭的机会。有时是他请她帮忙做设计,有时好像就是为了吃饭而吃饭。他坐在她对面,在语言和表情上都很节制。他已经过了会努力描述什么的年龄,也很少使用幅度大的手势。
阿桠给老王讲一些小笑话,是从网上看来的。他会很放松地笑。她对老王的生活很好奇,但他却很少提及自己,不像一般的中年人那样喜欢倾诉旧时光。只是有一次她逼得紧了,他给她看钱包里他夫人和孩子的照片。那是个微胖的中年女人,带着满足而养尊处优的笑。孩子也戴着一副眼镜,应该是二三十年前的老王吧。
吃完饭老王一般会开车送阿桠回家,在路上他问她想听什么歌,她开玩笑说现在是我的点歌时间。老王就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阿桠会说出一串歌名。老王的车上有一大堆CD,但他们有截然不同的爱好。老王喜欢三套车,而阿桠却喜欢BBKING那种钝而沧桑的外国老男人嗓音。老王心情好的时候,会主动地唱上两句,是不太地道的男低音。阿桠说,喂,其实你可以改行唱爵士呢。
阿桠偶尔也唱,是潘越云蔡琴那个路子的怨妇歌。有次阿桠唱潘越云的<你是我一辈子的爱>,唱到“你总是那个样,一副男人该有的狂,你从来不问我你今天吃饭了吗?”老王嘣不住笑了,他摸了摸阿雅的头发,说,我可是经常问你’你今天吃饭了吗’。
(6)
MARK坐着飞机奔赴美洲大陆的那天,阿桠躲在家里看长篇日剧。日剧里的男人和女人爱得昏天黑地死去活来,阿桠的心里像是裂开了一个巨大的空洞---她并不为MARK的离去而痛苦,关于爱情的所有回忆都因为没有痛感而有气无力,所有感觉都因为失去重量而似是而非。在这一天,她终于明白,一直以来,她最大的痛苦,其实就是失去了痛苦的能力。
晚上阿桠和老王在熟谙的小茶馆里。阿桠不停地喝苦丁茶,嗑瓜子。然后要老王开车送他回家。在车上,老王问小姐你想点什么歌。阿桠慵懒地靠在座位上说什么都不想点。路灯光穿过阿桠的头发把她的侧面映衬得凌乱而寂寥。老王问出什么事了。她终于开始暴发式的痛哭流涕,她说我觉得自己好像从来没有真正爱过谁,谁也没有真正爱过我。
这天老王第一次进入了阿桠的房间,这是一座高层住宅的七楼。已近深夜,门外有警卫用对讲机小声说话的声音,窗外的城市是一副疲倦地睡去的样子。
老王坐在阿桠旁边,说我等你睡着就走。阿桠小声说:抱抱我。老王犹豫了一下,果然伸出双臂抱住阿桠,在他的拥抱中,阿桠还是感到了他为他们制造的最后一点距离。老王用双手在阿桠背后轻轻拍打着,说,傻孩子,怎么会没人爱你呢?
老王离开的时候,阿桠并没有真正睡着。她闭着眼睛,伪装着匀称的呼吸。她听到他替她关了灯,然后轻轻退出去,把门带上。
(7)
阿桠曾经问老王在她这样的年纪他在做什么?他说,那时刚毕业,分在机关里,白天喝茶看报纸,晚上在小酒馆里和朋友谈人生谈理想。阿桠苦笑了一下说,你们真幸福,我却没过上一天理想主义的日子,自从毕业后就好像被扔到了滚滚红尘里,一直为所谓生计和爱情瞎折腾。老王点点头,说现在的小孩子是不容易啊。阿桠说,我们会比你们更早地体验到累和绝望。
这天老王带阿桠来到一所大学附近残败不堪的小酒馆,那里几乎所有的餐具都带着小缺口,灯光白刷刷得亮着,一点遮拦和矫饰都没有,在这样的灯光下,两个人看起来都显得有点无精打采。老王说这里就是以前我们谈人生谈理想的地方。
在这个残存着老王青春印迹的小酒馆里,阿桠问老王,你的理想实现了吗?老王说,应该说是实现了吧。只是实现了从前的理想,又有了现在的理想,慢慢地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说完,他握住阿桠的手,说,我老说你是傻孩子,其实自己是个傻老头。
阿桠温柔地看着老王,他两边的鬓脚已经开始花白,一个中年男人的疲倦和衰老忽然全涌到了脸上。一瞬间她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会和自己在一起,他们都是不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他们一直在追逐,他在事业上,她在感情上。他们都好像得到了很多,但其实又好像什么都没得到。在这个城市里,他们是两个同样失重的人。
那天是老王第二次进入阿桠的房间。隔着长长的岁月和彼此不知道的经历,他们紧紧相拥在一起。有一个瞬间阿桠很想对老王说“我爱你”,但最终没能说出口。在老王面前,“我爱你”终于难产和早夭了。
(8)
很久以后,阿桠在休斯顿街头闲逛,看到了一个男人的侧影。她正在试穿一双凉鞋,照镜子时她看到他从门前经过。
她慌忙换了鞋追出门。那个男人高而瘦,穿一件灰色的衬衫,水洗布裤子。她尾随着他走了大约一百米,在这一百米的长度里,她的心一直在狂跳。他忽然回过头来,张望什么的样子,给了阿桠一个很清楚的正脸。
他不是老王,只是略略有点像。
阿桠已经在老王面前消失很久了,从那个她没能说出“我爱你”的夜里。她心中关于老王最后的印象,是那天深夜她送他出门。他向她招了一下手。他穿着一件灰色的衬衫,高而瘦,隔开一段距离,隔着夜色,他身上的那种憔悴和无可奈何让人疼痛。
阿桠一直庆幸自己没有对老王说“我爱你”,也许正因此,她的心中才终于留住了那种久违的痛感。
(9)
现在阿桠要结婚了,要嫁的人,是当年那个喋喋不休向她描述沙发靠垫颜色和餐桌质地的MARK。
他们是在洛杉机的一家中国餐馆里遇到的。她从休斯顿跑去洛杉机参加一个设计展,顺便看一个朋友。晚上朋友有约会,她就一个人找间中餐馆吃饭。
当时MARK正在嘱咐伙计菜里要多放点辣椒,他实在受够了中餐馆里那种半咸不淡的福建菜味道。这时她出现在门口,穿了件小素花短旗袍,是很清新很显眼的东方女子模样。
MARK带阿桠去他租住的APATMENT,看得出来他过的是简单而无序的单身汉生活。MARK告诉阿桠他刚刚应聘到一家跨国电脑公司做工程师,正在努力地赚他的木头房子。
这天晚上阿桠留在了MARK的APATMENT,他们对彼此的身体已经都有些陌生了。中间MARK很动情地一遍遍地说“我爱你”,还说一直盼望能像<甜蜜蜜>里的黎明和张曼玉那样与阿桠再度重逢。也许是受了感染,阿桠也鬼使神差地说出了“我爱你”。然而她的心里又是那样清醒:在他的眼里,她或者是他的张曼玉;在她的心里,他却不是她的黎明。
阿桠在家居店为结婚挑选沙发靠垫和餐桌的时候,百感交集地想,从前自己看起来那么荒谬的事,现在竟一件件地在兑现着。
他们结婚那天,在众目睽睽之下,她再一次地说出了她爱他,脸上的笑容看起来幸福而灿烂。 现在没人,沙发我坐了 题目有点意思,不错 :tkek020: 很长。。。 :tkek041: 飘一下~~~ 很不错 似乎要花上一点时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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